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就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0773-1841GNJLFWGK1195

2、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510]-0157

3、采购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4、招标项目: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项目

5、招标内容:安保等服务。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预算:叁拾陆万元整

8、采购用途:工作需要

9、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0、招标范围:安保服务。

11、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12、服务周期:一年。

1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8613日至619日(每日830分至1100分,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近六个月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及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起止时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本项目公示期内开具)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20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如证件不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15、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在2018751500时(北京时间)前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7,000.00元。

1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76930分受理,10时截止;送达到爱琴湾假日酒店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文件恕不接受。

17、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7610时在爱琴湾假日酒店3楼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进行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参加。

18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1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

  址:吉林省辽源市

联系人:陈先生

  话:1850437775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洽购标书: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标书发售处

    址:辽源市全民健身中心2202

联 系 人:马兴龙

办公电话:18643076906

    真:0437-3396833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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