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6-25 阅读次数:】
一、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东丰县莲河鲜明村水体环境自动监测站电源新建工程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东丰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标号:项目采购X【20180608】-0154号批准,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东丰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工程名称:东丰县莲河鲜明村水体环境自动监测站电源新建工程
2.2 项目编号:JLST-2018-LYZC007
3 谈判范围:10KV分线1-5号杆配电线路、50KVA变压器、变压器低压出线至室内配电箱电缆(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工程地点:东丰县莲河鲜明村
2.5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07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08月05日,总工期2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7 采购预算:15.5500万元
三、谈判应答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 谈判申请人须具备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应答者,请于2018年06月25日至2018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辽源市广达2001-1号楼304室)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银行开户许可证书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本项目公告期内开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谈判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应答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 谈判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09日14时00分,地点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东丰县西城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谈判应答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谈判。
5.4 当有效谈判应答人的谈判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谈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37-6216580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电 话:0437-3232235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广达2001-1号楼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