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7-30 阅读次数:】
东辽县东交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东辽一高---德中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DPAZB2018—06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辽县东交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东辽一高---德中桥)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713]-0108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东辽县东交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东辽一高--德中桥)
2.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中包含全部内容)
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东辽县东交大街东辽一高至德中桥。
2.5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8月31日,竣工日期:2018 年10月31日,工期62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7预算金额:114.929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30日至 2018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金旺华庭A号楼二层)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执业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两套并加盖公章) 已办理入吉企业信息备案的外地企业,应提供网络信息平台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3日9时 00 分,地点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金旺华庭A号楼二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联系人:徐学军 联系电话:15843736088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晗 联系电话:15844709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