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9-05 阅读次数:】
东丰镇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YZB-2018-ZFCG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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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镇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829】-0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东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东丰镇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共191户。 2.2招标范围:农村厕所改造工程设备的供货、安装及土建施工。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东丰镇。 2.5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日2018年11月10日,工期为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信誉的企业; 3.2营业执照为具有玻璃钢化粪池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质检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3.3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4 时00 分(北京时间),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处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检测合格报告,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包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3时30分,提交到长春市人民广场工会大厦浙商宾馆7楼(人民大街与民安路交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2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人民广场工会大厦浙商宾馆7楼(人民大街与民安路交汇)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东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 联系人:陈爽 联系电话:158437145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花园小区6号楼南侧 联 系 人:张晶 电话:0432-64916666
日期: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