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0-18 阅读次数:】
东丰县莲河鲜明村水体环境自动监测站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莲河鲜明村水体环境自动监测站项目,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927]-0285号批准采购,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东丰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县莲河鲜明村水体环境自动监测站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JLST-2018-LYZC029
2.3招标范围:水体环境自动监测站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东丰县三合乡东胜村
2.5工期:开工后5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7采购预算:92.886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相关专业)及以上,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辽源市广达2001-1号楼304室)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009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lygg.gov.cn)、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37-6216580
地 址:东丰县锦绣街2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437-3232235
地 址:吉林省辽源市广达2001-1号楼304室
监督部门: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