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4-02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X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任务通知书标号项目采购X[]-XX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XXX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XXXXX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计价清单)
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3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XXXX
2.4设计完成提交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2.5经济补偿: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设计方案进行经济补偿。
2.6招标项目编号:XXXX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的企业,并在人员组成结构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3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XX号、吉建办XX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1月16日13:30,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服务网(www.lygg.gov.cn)、辽源市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XXXX处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XXX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XXX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XXX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437-XXX
电子邮箱:XXX@126.com
日期: 2018年12月24日